日前,笔者从石门县社保中心获悉,该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资调待工作全面完成,自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连续六年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待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自2020年1月起执行。调整方式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种方式相结合。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实行基本养老金和工龄同时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挂钩按2019年12月31日标准的1.5%调整,工龄挂钩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再增加月基本养老金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实行倾斜调整,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3元,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据了解,该县共有712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了此次待遇调整,人均月养老金上涨172.5元。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盛常青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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